欢迎光临成都工质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工质质量
GONGZHI ZHILIANG
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可为您服务两百多种认证
我们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新认证开发解决方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成都工质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最新动态
新闻动态
成都工质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3号楼4楼
电话:028-86527818
手机:18980984385(微信同号)
最新动态
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考核绿色建材认证可得6分
发布时间:2024/8/21   来源:成都工质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231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绿色生产达标监督管理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2号,全文: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监督管理,推进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结构调整和绿色生产,按照住建部《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与管理技术规程》《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和《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达标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绿色搅拌站建设规范管理
     (一)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不含交通、水利、能源建设项目设置的临时站点),应符合国土、规划、环保、建设、产能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按照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由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国土、规划、环保、建设、产能等行政主管部门合规性意见,确认合规后,按照《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考核表》进行考核。
     (二)既有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要按照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并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
     (三)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纳入绿色生产达标站点台账管理,同时按照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要求对其实施信用评价。
       二、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生产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经过批准设立的项目临时搅拌站,以及备案的预拌砂浆搅拌站,不含交通、水利、能源建设项目设置的临时站点。
     (二)考核内容: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站区建设、设备设施、生产过程、安全及职业健康、监测控制等方面(详见附件)。
        三、绿色生产达标考核方法
     (一)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由属地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合格的报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二)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区(市)县上报考核合格的站点绿色生产情况进行复核。
     (三)绿色生产达标认定
       1.根据《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考核表》所列内容对搅拌站进行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中标有“▲”的项为控制项,不计入总分值。控制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应认定该搅拌站的绿色生产未达标;
      2.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认定为绿色生产达标。
    (四)绿色生产达标期限
      1.绿色生产达标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前2个月内,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应重新申请绿色生产达标考核。
      2.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的搅拌站进行改建、扩建后,应重新申请绿色生产达标考核。
      四、绿色生产达标检查频次及结果运用
    (一)检查频次: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搅拌站持续保持绿色生产情况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
    (二)结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企业失信行为录入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纳入对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扣分,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不再将其纳入绿色生产达标站点台账。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考核表 

附件  

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考核表

类别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价标准

考核

得分

站区要求

1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1. 有环评批复(2018101日之后建立的混凝土、砂浆搅拌站);

2. 有环评批复(备案报告)或排污许可证,或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填报排污登记表,有登记编号和回执(2018101日之前建立的混凝土、砂浆搅拌站)。

 

2

站区面积

新建搅拌站厂区面积不小于30亩(临时搅拌站除外)。

 

14分)

3

功能分区

3

1. 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采用分区布置,功能分区合理,区间有相互不构成干扰的安全、防护距离和措施,得2分;有分区布置,但区间没有相互不构成干扰的安全、防护距离和措施,得1分;

2. 生活区、办公楼及试验室承重结构采用砖、砼及钢结构材料,得1分;采用板房搭设该项不得分。

 

4

主要道路及作业区道路

3

1. 道路硬化,质量良好,无明显破损,得1分;

2. 厂区内重车通行道路设置有雾化喷淋降尘等设施且喷淋降尘设施有效(雾化喷淋能覆盖道路),得2分;有雾化喷淋降尘设施但雾化喷淋降尘效果不佳,得1分。

 

5

厂区绿化

2

1. 厂区整体绿化面积达到15%(含垂直及屋顶)以上,得1.5分;

2. 厂区内未硬化空地的绿化率达到100%,得0.5分。

 

6

整体清洁卫生

3

1. 厂区门前道路、环境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管理,并符合要求,得1分;

2. 厂区内保持整洁,地面无明显积水及泥浆,得1.5分;

3. 厂区及门前道路无破损、无扬尘,得0.5分。

 

7

机修车间及库房

2

1. 设置有机修机油存放区,具备防渗漏、防流失、防雨功能,且配备有专用储存容器,得1.5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机修机油存放区该项不得分;

2.废机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得0.5分。

 

8

设置雨水收集池

1

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切换装置,有效预防站点内涝,得1分。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

9

搅拌楼主体及粉料筒仓全封闭

搅拌楼及粉料筒仓全部封闭。

 

10

骨料堆场全封闭

骨料堆场全部封闭。

 

11

生产性废水、废浆、废渣零排放;废气、尾气处置排放达标

生产性废水、废浆、废渣实现零排放。预拌干混砂浆搅拌站废气、尾气排放达到国家和成都市相关标准。

 

47分)

12

搅拌楼主体

8

1. 搅拌楼全封装且取得第三方机构对封装结构的安全评估,有验收报告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

2. 粉料仓安装强制脉冲反吹收尘器,每仓一个收尘器且效果良好,得2分;收尘效果不佳或收尘器数量不够不得分;

3. 搅拌主机中储仓加装强制脉冲反吹收尘器,主机楼及平台无漏灰、漏液现象,得2分;漏液、漏灰较重或收尘效果不佳不得分;

4. 搅拌楼装料区域地面、墙面及卸料口没有混凝土积料,得2分;地面及墙面干净(墙面及地面混凝土污染面积小于整体面积的10%),得1分;地面、墙面及卸料口混凝土积料较重,不得分。

 

13

骨料堆放及堆场

7

1. 喷雾(雾化)降尘设施覆盖各料仓及装载机活动区域,得2分;未全覆盖或未安装喷雾降尘设施,不得分;

2. 喷雾(雾化)降尘设施效果良好,料场无扬尘,得2分;若喷雾降尘设施效果不佳(滴水、未形成雾化效果),得1分;

3.骨料仓材料堆放有序不混料,上料仓完好不混料,得1分;

4.骨料仓内场地无泥浆,得1分;

5.骨料仓标识完整且清晰,得1分。

 

14

粉料仓封闭、标识及料位控制系统

5

1. 粉料仓全封装且取得第三方机构对封装结构的安全评估,有验收报告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2. 粉料仓均配备料位控制系统或报警装置,粉料仓进灰口加锁且有负压收尘装置,运行良好,得1分;

3. 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仓标识完整且清晰,得1分。

 

15

配料地仓、皮带输送机

3

1. 配料地仓封闭(在全封闭料场或搅拌站内视为封闭),得1分;

2.骨料用皮带输送机侧面封闭且上部加盖(在全封闭料场或搅拌站内视为封闭),得1分;

3.砂石输送皮带廊下部有收料装置,收料装置管道能连通沉淀池或斜皮带下沉淀池或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收集,定时转运,得1分。

 

16

固废及废渣处置

5

1. 采用砂石分离机时,砂石分离机的状态和功能良好,运行正常,得3分;无砂石分离机,但利用废弃混凝土成型小型预制构件时,小型预制构件成型设备运行正常,得3分;有砂石分离机或小型预制构件成型设备但运行不佳,得1分;无砂石分离机且无小型预制构件成型设备的不得分;

2. 固废及废渣全部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消纳处理且有记录,得2分。

 

17

废水处理及利用

5

1. 有废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得1分;

2. 有废水处理检测记录,得1分;

3. 有废水处理及使用记录,得1分;

4. 废水处理设施包括砂石分离机、搅拌池(均化池)、管道及计量称等,得2分。

 

18

噪声控制

3

1. 搅拌站厂界与居民区最近距离大于100米,得1分;搅拌站厂界与居民区最近距离小于100米,安装隔音装置,得0.5分,未安装不得分;

2. 使用粉料静音输送系统(从粉料运输车输送至粉料罐过程),得2分。

 

19

独立的可视化中央控制

4

采用独立的可视化中央控制室,且中央控制室与主机楼间隔10米以上(混凝土、砂浆搅拌楼不受限制),得4分。

 

20

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使用

3

自购或租用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且用于本站使用,5-10台,得1分,11-20台,得2分,21台(含)以上,得3分。

 

21

车辆清洗装置

2

配备混凝土搅拌车、砂浆运输车自动清洗装置,采用门式须至少两排冲洗喷头,得2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采用平台式要求冲洗平台长不低于5米,高不低于1.2米,得2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2

生活污水处理

2

经过化粪池后达到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需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每半年不少于1次检测),得2分;或经过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达到1级标准后用于降尘或生产使用(需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1次检测),得2分;或由第三方有资质专业公司回收、有合同及回收记录,得2分。

 

 

生产过程

 

23

具有专项实验室和主要实验检测设备

具有专门的实验室及必要的设备用于产品的研发、检验及质量控制,并应配备满足资质条件要求的专业专职技术人员(专业专职技术人员须是本公司人员,不得挂靠等,满足条件按地方标准《DB51/T104-2018》执行)。

26分)

24

 

采用智慧化生产管理系统

2

工控系统或生产管理系统与成都市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建材使用一网通系统对接完成,并有效上传,得2分,每少一项扣减1分。

25

产品质量抽查

6

1.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9000认证且证书有效(通过每年监督审核),得1分;

2. 核实混凝土(砂浆)检验记录,计算强度合格率大于95%以上,得2分;

3. 核实混凝土(砂浆)生产数据,取样检验记录,取样规范、记录完整得3分,每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6

试验室

5

1. 试验室功能分区合理,得1分;

2. 试验设备配置齐全(能满足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品及材料常规检测),得1分;

3. 试验室设备检定合格有效,得1分;

4. 标养室不得使用简易临时建筑设施,且温度、湿度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所有设备运行记录完整有效,得1分。

 

27

原材料

3

1.原材料质量控制记录(进场记录、抽检记录、试验记录、质量管理记录)完善,得2分;

2.委托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抽检,一年不少于1次,得1分。

28

绿色建材认证

6

所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主要规格型号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评价。一个规格型号通过三星级认证,得1.5分;一个规格型号通过二星级认证,得0.6分,最高得4分;一个规格型号通过一星级认证,得0.4分,最高得2分。

 

29

运输源头管理

4

1. 所使用的混凝土(砂浆)运输车辆全部加装主动安全防控技术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且运行有效,得0.5分;

2. 车辆尾部防撒漏装置有效,得0.5分;

3. 车辆干净整洁,得0.5分;

4. 配备门禁系统,建立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车辆出入厂记录、出厂称重记录、车牌号、VIN号、发动机编号和排放标准等)并与ERP系统或工控系统联网,得1分;

5. 运输车辆出厂按要求称重,称重记录完整,未使用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得1.5分。

 

安全及职业健康

30

环保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环保应急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演练,有记录。

 

8分)

 

31

安全制度及培训

6

1.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OHSAS 18000),且证书有效(通过每年监督审核),得1分;

2.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且证书有效(通过每年监督审核),得1分;

3. 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认证,得1分;

4. 安全生产管理及货物运输车货运源头管理制度完善且发布,得1分;

5. 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培训,得1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证书齐全,得1分。

 

32

职业健康

2

1. 在生产区内噪声、粉尘污染较重的场所,工作人员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得1分;

2. 接触职业危害工作岗位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得1分。

 

 

 

监测控制

33

建立站区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管网图

有厂区排水管网布置图,现场管网布置与图一致,且运行有效。

 

34

安装扬尘、噪音、视频、称重在线装置

安装扬尘、噪音、视频、称重在线装置。

 

35

环保检测

每年不少于一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本搅拌站进行粉尘(尾气)排放、噪音监测,且检测指标合格。

 

5分)

36

监测资料

2

监测设备运行、使用、维修记录等完善,得2分。

 

37

在线监测装置有效运行

3

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运输车辆称重系统与住建平台对接完成、设备安装位置符合要求且数据有效上传,得3分,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考核总分值

100

考核总得分

 

考核结论:

 

考核组人员签名:                                                                                             

说明:1. 表中标有“▲”的项为控制项,不计入总分值。控制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取消该搅拌站的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价。

      2. 表中标有“●”的项对新建搅拌站考核时,直接得满分。

文件链接:https://cdz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202623065154912256.shtml

政府部门针对绿色建材、绿色产品的部分通知摘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4〕33号:“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并适时研究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加强对政策实施城市的考核督导,确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要求“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支持绿色金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研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产品交易、集团采购商扩大绿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按照《指导意见》、本实施方案及《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进行实施,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项目建议书应明确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和装配率目标值。”;“在项目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建材使用量清单,并对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进行核算。核算方法可在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如相政策或标准有所调整,应按最新政策或标准执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应对照《需求标准》明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主要设计内容、参数及具体构造和措施,并对前一阶段获取政府部门批复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和深化。”;“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活动。当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需求标准》时,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当发现工程设计违反上述要求时,应报告采购人由其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成都工质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可为您服务的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
      我公司可服务的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塑料管材管件、建筑用阀门、水嘴、 净水设备、软化设备、油脂分离器、建筑门窗及配件、建筑幕墙、建筑节能玻璃、建筑遮阳产品、门窗幕墙用型材、金属复合装饰材料(金属复合板、金属板(带))、建筑陶瓷、卫生洁具、无机装饰板材、石膏装饰材料、石材、镁质装饰材料、吊顶系统、集成墙面、纸面石膏板、钢制户门、建筑密封胶、防水涂料、墙面涂料、反射隔热涂料、空气净化材料、树脂地坪材料、防水卷材、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预制构件、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现代木结构用材、砌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并可为全国客户服务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我公司可服务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目前可为全国企业服务以下产品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家具、纺织品、涂 料、人造板和木质地板、建筑玻璃、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 绝热材料、塑料制品、太阳能热水系统、陶瓷砖(板)、卫生陶瓷、洗涤用品、防水与密封材料等目录内的产品。并可为全国客户服务中国绿色产品认证。


 
本文网址:http://www.cdgzzl.com/News_Show.asp?id=3615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云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专业机构为您服务
关于我们
服务项目
新闻资讯
证书样本
服务电话
028-86527818
18980984385(微信同号)
公司地址:成都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3号楼4楼      服务电话:028-86527818    18980984385 (微信同号)
Copyright  2021  成都工质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址:www.cdgzzl.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蜀ICP备2021003874号      网站制作:亿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