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4〕33号:“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并适时研究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加强对政策实施城市的考核督导,确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备注:国办发〔2024〕33号通知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7/content_6961215.htm?source=wecha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要求“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支持绿色金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研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产品交易、集团采购商扩大绿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
备注:国办发〔2016〕86号文件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2/07/content_5144554.htm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按照《指导意见》、本实施方案及《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进行实施,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备注:市监认证〔2019〕61号文件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0/25/content_5457643.htm
建科〔2014〕75号文件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405/20140528_218019.html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项目建议书应明确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和装配率目标值。”;“在项目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建材使用量清单,并对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进行核算。核算方法可在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如相政策或标准有所调整,应按最新政策或标准执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应对照《需求标准》明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主要设计内容、参数及具体构造和措施,并对前一阶段获取政府部门批复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和深化。”;“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活动。当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需求标准》时,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当发现工程设计违反上述要求时,应报告采购人由其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备注:财办库〔2023〕52号文件链接:https://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303/t20230324_3874534.htm
声明:提供相关文件的链接,旨在帮助有需深入了解者方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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